外资企业应如何命名?
外资企业命名需包含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不得与已注册或注销企业名称重复,使用特定字样需经批准。
问:外资企业应如何命名?需要注意什么?
答:外资企业的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4部分组成。命名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公司名称不得与其他已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公司名称相同(有投资关系除外)
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名称中如需使用“国家”、“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需获相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