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股权转让并办理变更登记后,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无权主张转让前的利润分红,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问: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答:不能。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股权转让并办理变更登记后,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无权主张转让前的利润分红,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问: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答:不能。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