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反悔未签署,视为协议未成立,但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问: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答:您好,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反悔未签署,视为协议未成立,但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问: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答:您好,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