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反悔未签署,视为协议未成立,但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问: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答:您好,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
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赠与的物品可以要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但原股东反悔未签署,视为协议未成立,但可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问: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答:您好,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