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债权债务承担,但需取得相对方同意才能生效。法律强调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受让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问: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答:您好,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公司或债权人可请求原股东或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债权债务承担,但需取得相对方同意才能生效。法律强调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受让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问: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答:您好,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受让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公司或债权人可请求原股东或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