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

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1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昆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并依照法定程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