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2年7月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2年7月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
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