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17日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遭遇配偶、同居对象家暴、恐吓、跟踪骚扰,受害人可单独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用先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快 72 小时作出裁定,禁令可禁止施暴方近身接触、上门骚扰、电话纠缠,违反保护令会被罚款、拘留,涉嫌犯罪追究刑责。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
《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17日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玉树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玉树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