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
监管条例》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2011年1月21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
监管条例》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废止2011年1月21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