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1993年12月2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