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兰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