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2月24日通过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可以申请离婚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2月24日通过的《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