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废止《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