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8月22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8月22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私自大额充值游戏、给主播高额打赏,在法律上属于超出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效行为,监护人有权要求平台、主播返还全部或部分款项。已满 16 周岁以自己劳动为主要收入的除外。家长需留存充值记录、消费凭证、未成年人使用证据、监护关系证明,先与平台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平台有义务设置未成年人防沉迷、限额机制,未尽到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家长也要加强手机、支付密码管理,引导孩子理性上网消费。
(2024年8月22日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渭南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8月22日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