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