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8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
赡养年迈父母是每个子女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受分家析产、出嫁与否、父母是否有财产、是否重男轻女等理由影响。子女需要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人,提供医疗、居住等基本保障。多子女家庭应共同协商赡养方案,不得互相推诿拒绝养老。拒不赡养老人,老人可向居委会、村委会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情节恶劣遗弃老人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尊老敬老既是美德更是法律责任。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2月28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7日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