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7月13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日宁夏回族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批准)
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3年7月13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3年8月2日宁夏回族
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批准)
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