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河南省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5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95年6月2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和2002年9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