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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怕的请求——好友,请撞死我吧!

2018-04-16 法律服务网 1691

最可怕的请求——好友,请撞死我吧!

 

  2017年6月15号晚上9点左右,江苏镇江句容市发生了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交通事故,一名女子吴某被车辆撞击后身受重伤。女子被送入医院后命悬一线,但奇怪的是被撞女子吴某和其家人都坚决地拒绝救治。这不得不让人生疑,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而肇事司机又是谁?

 

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7年6月15日晚,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有人称他的车子在五环上撞了人。值班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之后,看到事故现场有一辆苏LKU号牌的面包车停放在道路上,一名行人倒在路上。民警在现场对肇事车驾驶员徐某进行了询问,但徐某的异常冷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按理说肇事当事人不是应该神情慌张、焦急万分吗,然而他却表现得这么淡定。随后在句容市人民医院急救室里,伤者吴某及其家属表示拒绝手术治疗,这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句容市人民医院外科九病区主治医生巫俊说。 “不肯手术,驾驶员也没有跑,然后按理说这种情况是应该由驾驶员赔付的,所以家里面放弃手术治疗,我就觉得很奇怪。”是啊,肇事者没有逃逸,为什么不让徐某其承担赔付责任支付医疗救治费用呢?

背后的故事:女子患癌不堪折磨,曾自杀未遂

  吴某的丈夫王某今年52岁,小学文化程度。据其介绍,她跟吴某结婚已经30余年,夫妻感情和睦。2008年,吴某被查出患宫颈癌,2014开始,吴某宫颈癌扩散严重,开始进行频繁化疗。王某称妻子饱受病痛加化疗的折磨使其痛不欲生,于是妻子萌生了自杀念头。

  2017年5月,吴某终于不堪折磨服下毒药自杀,但是却最终被救回,之后吴某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但同时也有了另一个让自己死的想法。吴某和徐某是朋友,两人相识10多年。吴某觉得他心肠好、老实,就想让他帮这个忙。于是,自杀未果后,她便打电话给徐某,说了这个想法。一开始,徐某并没有答应,后来他在庭审现场回忆,之后吴某“一天打一个电话”,求他帮忙,其丈夫王某也表示不会追究他任何责任。2017年6月15日,吴某再次恳求时,他才答应。徐某解释说,自己心一软,便犯糊涂做了糊涂事。

为何会二次碾压?

  6月15日当天,吴和徐约好到了指定地点,徐某便真的开车撞向吴某。事后徐某报警,称出了交通事故。徐某下车发现吴某仍没有死,就开车进行二次碾轧,原因竟是因为吴某丈夫王某当天告诉徐某,“下手狠一些,不要弄得半死半活的。”说到这里,一般人可能已经看不下去了,即便再怎么病重,文化程度再怎么低,怎么能连撞人犯法都不知道?退一万步讲假如对是否犯法真的完全没概念,开着车子撞向自己熟悉的朋友难道不会害怕颤抖,良心不会痛吗?

 

经法医鉴定吴某构成二级轻伤

  据救治医院的医生介绍,吴敏送到医院的时候,腔腹积液严重,宫颈癌扩散严重。病人家属拒绝手术,吴敏抗拒治疗,要求出院。但由于交通事故未查清,交警不允许出院,所以转到重症监护室。之后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车辆回家,吴敏在家中去世。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敏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至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对其死亡进程稍有影响,其被车辆撞击所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徐某、王某均被控故意杀人罪

“我国《宪法》和法律都规定,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结束,这就告诉我们生命是至高无上的,除了审判机关通过法律程序剥夺外,任何人和单位都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公诉人说。

  公诉人还指出,徐红伟、王斌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虽然两人是在吴敏多次请求下,才帮助她结束生命,目的是帮助其解脱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和痛苦,但还是与我国的现行法律不相容,两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被害人吴敏的生命权利,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王斌建议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

  因案情重大,该案件将继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最后的审判结果。

 

案中隐情

  徐某说:“一天吴某打电话给我,她问我车子有报险吗?我说有第三人责任险,她问第三人责任险多少钱,我说保了100万。她说请你帮个忙,我说什么事,她说我喝农药没死掉,救回来了,你用车子把我撞死吧。” 句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李攀也证实说:“王某和吴某还许诺,徐某开车将吴某撞死之后,保险公司会赔付,赔付下来的钱款除了丧葬费,其余的全部归徐某所有。”当然这起案件没有发生后面描述的行为,假设徐某没有被发现蹊跷,真的去保险公司骗保,那么他还会涉嫌保险诈骗罪,最终他那一撞到底是因为帮好友解脱还是为了巨额的保险利益,那就只有他心里清楚了!细思恐极,假设真的后者,即使再怎么被恳求,剥夺朋友生命的事情岂是一个真正老实的“好朋友”所能为的?

 

生命至上,请勿践踏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应该看到两点,作为在案件中起辅助作用的人也是会被列为从犯定罪的,所以千万不要以为不是自己亲自实施就能脱得了干系,犯法界线不能触碰;再者就是法律不会因为你是不懂法律的法盲就不定你的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形式及任何原因的故意去剥夺人的生命都将会被法律所惩罚。

 

  请谨记:生命至上,请勿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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