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法律服务网 1622
2018年6月1日,法槌落下,尘埃落定,一家人因为故意杀人而被判刑。
病痛折磨,一心求死
2003年,樊勇带着妻子冷燕和两个女儿从湖北来到台州路桥打工。日子虽然清苦,但夫妻携手努力,希望在前。可惜好景不长,四五年前,冷燕被确诊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这种病目前尚无法治愈,只能靠吃激素类药物维持。同时,冷燕还被查出患有脑梗、类风湿关节炎等病症。
2017年6月,冷燕不小心从床上摔下,摔断了左腿。从此身体更加恶化,大小便失禁,全身上下常常有蚂蚁噬咬般的疼痛。
冷燕想放弃,想解脱。刚开始和家人提,所有人都反对。“你说什么傻话?”但随着冷燕一次次哀求,家人开始动摇。妻子才四十多岁,这样的折磨和痛苦不知道还要持续多少年,樊勇心如针扎。
2017年8月28日上午,张杰买回了老鼠药。冷燕当着家人的面,仰头一口一口喝下了老鼠药。
“不怪你们,我要回去和我父母会合了,他们召唤我很久了,现在你们带我出去转一下。”冷燕摸着凡英的头虚弱地说。
张杰背着冷燕下了楼,将丈母娘轻轻地安置在车后座,樊勇坐在副驾驶。
张杰说:“刚开始,丈母娘还有呼吸。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连老丈人什么时候下车都不知道,我只是跟着前面的车走。”车子漫无目的地在路桥街头开着,一直开了四五个小时。
下午两点,樊勇接到女儿电话,妻子咽气了。
当家人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民警发现冷燕毒发乌黑的外观,觉得死因有疑。一家人把实情和盘托出,女婿张杰被捕,女儿凡英自首,父亲樊勇取保候审。
人性的余温
法官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杰、樊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凡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案中,三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冷燕的丈夫、女儿、女婿,在明知食用老鼠药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购买老鼠药并递给冷燕喝,不阻止,不救治,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冷燕死亡结果的发生,其本质上属于非法剥夺了冷燕的生命,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就这个交织着人性、道德与法律的案件而言,我无法完全撇开人性的余温,选择面无表情地对这些家庭成员进行宣判,给这个已残缺重伤的家庭补上一记重拳。”
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马胜利告诫3名被告人“低下头,接受法庭的审判;抬起头,过好今后的生活”。
这份公诉意见书,后来在微信朋友圈中广为流传,被称为最走心的公诉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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