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罗马仕充电宝自燃起火,正紧急召回

罗马仕充电宝自燃起火,正紧急召回

2019-11-12 法律服务网 1175

【前言】

如今,手机已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为了增加手机续航,有些朋友会购置充电宝增加手机的续航时间。但您要是买了这款充电宝,那可得当心点了。

 

【事件报道】

日前,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马仕”)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根据公告,罗马仕将自即日起召回3792部OM10型号移动电源(白色1万毫安圆形显示屏),这批移动电源因为组装过程中的品控缺陷,导致存在极端情况下自燃的风险。

广东佛山一名大三学生赵丽(化名)称,10月30日凌晨4时许,她放置于床上的充电宝无故燃烧,室友断电、泼水才将火熄灭。

赵丽告诉记者,今年3月底,她在某电商平台的网店花费49元购买了这款10000毫安的便携式充电宝。她称,事故发生前,充电宝未进过水,在此前使用中也没出现异常情况。

赵丽称,10月29日晚她入睡时将充电宝放置于床上靠墙一侧(未放进被褥里),充电宝处于非使用状态。睡至凌晨4时许,她突然被烫醒,看到床铺着火 ,迅速下床,“我疼得大叫,室友听到后也赶紧下床。担心火势变大烧到宿舍电路,室友紧急断电并泼水,两桶水才把火熄灭。”

早在今年5月,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也曾发生过一起充电宝自燃事件。一位女生在食堂就餐时,放在旁边座位的背包突然开始起火,虽然人没有受到重伤,但是背包内的电脑和学习资料都被烧毁。从该女生晒出的与客服对话的截图与录音来看,事件发生后,客服非但没有积极道歉与赔偿,反而一再要求她尽快寄回烧毁的充电宝,以便“厂家进行检测”。

赵丽也遇到了这位女生相似的经历。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赵丽表示,事发后她曾与罗马仕方面取得联系。罗马仕相关人员称将赔偿赵丽的损失,并要求她寄回产品进行检测。但赵丽认为此类事件关乎生命安全,不能如此简单处理,所以在联系媒体之后一直保存了损坏产品,并在与罗马仕确认后交给第三方检测。

事实上,罗马仕充电宝自燃的受害者远不止上述两位。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的统计,今年7月1日至今,该局举报投诉系统收到关于罗马仕生产的充电宝消费投诉共35宗,其中涉及充电口起火2宗,爆燃3宗。

而在微博上,自今年四月起建立了一个话题#罗马仕充电爆炸#,目前已经累积了1.7万个讨论,其中不少微博网友分享了自己充电宝自燃、鼓包的经历。时间财经尝试通过微博私信联系了其中几位,其中一位网友表示已经与店家协商过了,不方便透露太多。

另一位网友是在去年9月10号购买的罗马仕LT20型号的充电宝,她告诉时间财经,其充电宝也出现了鼓包、冒烟的问题,“半个月没动充电宝,然后发现塑料壳都鼓起来了,然后我拿用个小螺丝刀翘了一下塑料壳,没碰到电池就冒烟了。我就扔出去了,捡的时候还有点烫手,就这样扔了”。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罗马仕此次召回的问题充电宝分为两个生产批次,分别是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20日及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7日。

 

【遇到此类情况应当保留哪些证据?】

如果遇到类似充电宝自燃这样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应该保留如下证据:

(1) 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购买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 有关部门针对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

(4) 受损害的财产的遗留物或照片以及能够证明财物价值的票据、证明;

(5) 人身受到损害的诊疗结果、费用票据、康复费用支出票据等;

(6) 与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沟通记录;

(7) 与购物平台的沟通记录;

而如果受损产品要求被寄回,则应保留沟通记录、寄送凭证等,如条件允许,可在寄送之前由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如果因为产品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怎么做?】

此类情况属于产品质量损害纠纷的范畴。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质量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因为缺陷造成损害的话,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

依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分为—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和缺陷产品的赔偿责任。关于一般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该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上述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规定给予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缺陷产品”的法定含义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碰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及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介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生产者或销售者赔偿损失。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