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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专题】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2020-02-05 法律服务网 895

2020年春节假期受疫情影响延迟,在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员工被隔离又该如何确定?

【律师说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同时在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患者,享受医疗期的有关待遇。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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