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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给牌友开个房间,也是聚众赌博么?是的!

2021-02-22 法律服务网 1626

【案件回顾】

朱某是一位公司在职员工,平常工作压力大的时候,下班就喜欢去玩几局麻将,自从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以来,朱某开始在手机上打麻将,某天无意中被牌友拉进了一个赌博群,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朱某和牌友在某麻将游戏APP里赌博。2020年5月,朱某发现原先的俱乐部关闭了,群里的牌友想打麻将但是没有人组织了,正巧朱某已经从公司离职,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决定由自己创建俱乐部带着牌友们一起娱乐,还可以从中抽取一部分提成。按照相关客服提示,朱某组建了自己的俱乐部,群里的牌友想打牌了就由朱某为他们开好“房间”,然后收取一定的台费。2020年5月到8月之间,朱某通过此种方式共计获利两万五千元左右。

【法律适用】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律师分析】

由于现在5G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铺天盖地的网络游戏开始占据人们的业余生活。各种棋牌游戏因为其方便和易操作的优点深受许多牌友追捧,但是提醒大家在我国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触碰法律,否则面临的可能是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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