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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被人打了,属于工伤吗?

2021-06-15 法律服务网 1248

【案情介绍】

厂里的一个员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和另外一个员工打架,并且把对方打伤。那么受伤的员工应该找打人的员工还是厂里面赔钱?

 

【律师说法】

厂里的员工是成年人了,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工作期间和他人打架并造成损害的情形,并不属于造成工伤的七种情形,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故而应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工厂对此种情形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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