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法律服务网 1251
近日咨询人来电:
我和妻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小孩不满两岁离婚时我需要提出探视权吗?爷爷奶奶以后是否也能探视呢?
【律师说法】
探视权指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以及以适当方式与子女保持联络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具有探视权。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项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在道德伦理方面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法律层面来说父母或外祖父母探视是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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