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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多少天?

2021-06-17 法律服务网 916

近日咨询人来电:

我是一名在长沙工作的女职工,公司说产假是98天,但有朋友告诉我现在的产假有158天,临近预产期想了解下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女职工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20年3月8日起施行)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所以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相同产假待遇158天。除此之外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二十日的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是不能同时享受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适用】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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