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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爱的礼物能要回吗?

2021-06-22 法律服务网 1147

【案情简介】

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刚毕业的情侣。谈恋爱期间,小张通过微信给小李发了1314元红包,小李通过微信回转了520元红包。两人工作后,小张通过微信转账30万给小李,并留言“我们结婚吧,给你买车”。后来,双方因买宝马还是奔驰发生争吵进而分手。小张要求小李返还30万买车款和1314元红包,但小李拒不退还。这些钱能要回吗?

【法律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律师说法】

综上所述:小张给小李转账30万时明确提出“我们结婚吧”,应视为情侣之间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条件未成就,小张有权要求小李返还30万元。至于双方之间的小额红包来往,系属于双方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一般按赠与处理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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