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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后去世,债权人该不该主张遗产归还?

2021-08-12 法律服务网 1202

近期有咨询人询问,朋友借了自己50万元,约定好2020年10月归还,到了规定的日期朋友没有还钱,朋友突然意外去世了,没有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自己的债务可以主张朋友的遗产归还吗?应该怎样起诉了?

【律师说法】

在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有债务的,起诉由遗产归还,必须先由法院确定遗产管理人之后,债权人才可以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所以需要到法院申请指定债务人的居住所在地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由遗产管理人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确立遗产的范围,防止遗产的灭失毁损,遗产管理人可以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参与诉讼,如果遗产管理人没有尽到职责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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