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企业借口“法盲”伪造证据被罚款。

企业借口“法盲”伪造证据被罚款。

2021-10-29 法律服务网 1361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向被告深圳某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了总价值80余万元的货物,但直至2020年3月,被告仍有5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多次催促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清全部欠款。被告伪造证据被查,竟以“法盲”为借口,挑衅司法权威,终将自食恶果!近日,龙华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予以五万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律师说法】

在诉讼过程中,尊重司法秩序,尊重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不得提交虚假证据,伪造证据不能被法官采纳,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这有可能导致案件败诉、撤诉等结果。而做伪证轻则司法处罚,重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了,诸如虚假诉讼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诬告陷害罪等等。

【律师提醒】

在平时的交易中应注意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期,依约履行付款义务,避免影响自己公司的信誉问题,诚信为本。不能因为各种原因逃避货款,并且在法庭上做伪证来逃避债务,这样只会给自己和公司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