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 法律服务网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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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律师说法】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未明确约定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关系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将其赠与第三人,侵害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利,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夫妻一方向第三者赠与财产,另一方有权以赠与合同纠纷、确认合同赠与行为无效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小律提醒】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行为是典型的无偿处分行为,赠与人处分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全部财产。
【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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