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服务网 > 法律资讯 > 刑事类侵犯财产罪中构成盗窃罪的罚金如何计算

刑事类侵犯财产罪中构成盗窃罪的罚金如何计算

2022-08-31 法律服务网 633

案件介绍:

高某先后五次在县城网吧内趁被害人熟睡,盗窃手机六部。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五部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6100元。

最终高某以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本案中对于判处罚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律师说法: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高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高某的盗窃罪在1000元至12200元之间判决并处罚金。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十四条: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其他法律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