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未取得房产证,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协商分割或待办证后出售分割。

问:1999年金先生所在的单位在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职工集资建房,金先生用家庭积蓄出资8万元参与集资了一套住房。金先生和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除了职工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外,该房屋只能按集资成本转让给本单位的员工,不得对外销售。该集资房于 2000年竣工后,单位一直未给职工办理房产证。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答:金先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集资房款,因此,集资房属于金先生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该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夫妻俩人离婚时只能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该房产:1、双方协议离婚,由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给予对方补偿,但取得房产的一方目前尚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各占一半的房产份额,房屋可由俩人共同使用。3、对房产暂不做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将其出卖给金先生单位的员工,然后,夫妻俩人再就售房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