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观原因变更、解除合同的如何处理,此时旅游经营者是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变更或解除时,旅游经营者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变更行程或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应退还。

问:因客观原因变更、解除合同的如何处理,此时旅游经营者是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答:您好,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恐怖事件、政府行为、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我国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均会导致旅游目的无法实现。上述事件均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变更行程后费用减少的,旅游经营者应退还旅游者,变更行程后费用增加的,应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共同负担。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损失自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经营者应当退还旅游者,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