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具有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旅行社未经同意安排购物、使用威胁手段强迫购物、安排非法或劣质购物场所等行为可被认定为欺骗或强制旅游购物。

问:旅行社具有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答:您好,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一)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

(二)旅行社、导游、领队对旅游者采取人身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旅游者购物的;

(三)旅行社或者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属于非法营业或者未向社会公众开放的;

(四)旅行社、导游、领队安排的购物场所销售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五)旅行社、导游、领队明知或者应知安排的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记录的;

(六)旅行社、导游、领队收取购物场所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及购物场所经营者通过安排购物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