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如何把握其适用原则?

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但总计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问:民间借贷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应当如何把握其适用原则?

答:您好,根据客观情况及人民法院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