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召集和主持程序根据公司结构不同而有所区别,需提前15日通知股东并做好会议记录。
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答:您好,召开股东会会议除遵守《公司法》有关规定外,应当依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进行。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并依《公司法》的规定行 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时召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 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 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 会议职责的, 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 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 1/l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 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 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