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分别办理哪些登记?如何办理?

公司合并、分立时,存续公司需变更登记,解散公司需注销登记,新设公司需设立登记。需在公告45日后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及债务说明。

问:公司合并、分立时,应当分别办理哪些登记?如何办理?

答:您好,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 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 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 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 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