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问: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不可以进行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
问: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