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股权不得用作出资的情形包括未缴足注册资本、已设立质权、被冻结、公司章程禁止转让、未经批准的转让及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问:哪些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答:您好,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 批准而未经批准;(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股权不得用作出资的情形包括未缴足注册资本、已设立质权、被冻结、公司章程禁止转让、未经批准的转让及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
问:哪些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答:您好,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二)已被设立质权; (三)已被依法冻结; (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 批准而未经批准;(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