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湖南省二胎产假多少天?

湖南省二胎产假为158天,其中98天为国家规定产假,额外增加60天。新增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问:国家规定湖南省二胎产假多少天?

答:您好,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所以湖南省二胎产假为:98+60=158天。

注意:根据《通知》,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湖南省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产假的情形。这也就意味着,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通知》明确规定,女职工在这新增加的60天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