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公司签订协议一直缴纳保险有效吗?

员工与公司签订离职协议但公司继续缴纳保险至退休年龄,该协议因无真实劳动关系可能被认定无效,且公司换领导后可不履行协议。

问:员工和公司领导一致协商好员工跟公司签订离职但是公司一直为其缴纳保险到退休年龄。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如果签订后公司换领导了会有影响吗?

答:您好,关于此种代缴社保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从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保缴纳的规定出发,可以看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主体是用人单位。而且缴纳社保的目的在与获得国家社保基金的保障,包括退休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属于国家财富,在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通过代缴社保来获得未来的退休金、发生工伤时获得工伤基金赔付可能涉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从这两点出发,在无真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代缴社保的协议应当认为无效。因为无效协议,自始无效,公司换领导后,如果不同意履行,是可以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