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借款给他人,婚后还钱了,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借款在婚后偿还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丈夫婚前借给别人二十万元钱,婚后对方还钱了,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您好,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婚前借给他人的钱,虽然是在婚后偿还,但仍属于其婚前财产。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