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履行提供合理必要服务的义务,遵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问: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您好,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履行提供合理必要服务的义务,遵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问: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您好,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