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里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时间,收房后多久必须办理下房产证?

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办证时间,未建成房屋应在交付后90日内办理,已竣工房屋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逾期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问:房屋买卖合同里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时间,请问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迟迟不办证该怎么办?法律有没有哪条规定要在收房后多久必须办理下房产证?

答:您好,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未建成的,应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办理;已竣工房屋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超过该期限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