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需扣除培训费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未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情况下扣除培训费属于违法,员工可要求补偿。

问:每月工资需扣除培训费合法吗?

答:您好,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在员工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进行的扣减,则属于实质上属于变相的未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