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名字,现在感情不和要分开房产女方有份吗?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视为赠与,离婚时女方可能有权分割房产,具体由法院判决。
问: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名字,现在感情不和要分开房产女方有份吗?
答:您好,男方婚前所购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已发生物权变动,很可能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若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但分割多少,各地法院处理不同,有的法院以女方未出资不分或少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