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劳务派遣公司需依照《公司法》设立,具备法定人数股东、出资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问: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29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加入检索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劳务派遣单位须依法设立,有一定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但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未作规定,可推知:劳务派遣单位既可以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