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因工死亡的相关补助等费用。

问: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