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对方给付抚养费,但是已经超过两年没去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还能申请强制执行么?
即使超过两年未申请强制执行,仍可申请,但被执行人可能提出时效抗辩。抚养费执行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
问:判决对方给付抚养费,但是已经超过两年没去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还能申请强制执行么?
答:您好,即使经过了两年,也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只是被执行人可能提出时效抗辩。而且涉及到抚养费的执行,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从本条文来理解,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该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这一权利范围最主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时效抗辩。如果被执行没有自己提出时效抗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时效抗辩的,也不能对时效抗辩进行释明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7.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