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验收的房子业主已经住进去了,现在有质量问题可以使用维修基金吗?

未验收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仅适用于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分维修。

问:没有验收的房子业主已经住进去了,现在有质量问题可以使用维修基金吗?          

答:您好,不可以,未竣工验收的房屋业主可以直接拒绝收房,不需要动用业主的钱为开发商买单。而且维修基金只能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