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不给补偿的情况下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提交完仲裁资料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时间是在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请问现在我可以怎么主张?
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未给补偿的情况下,若怀孕时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主张非法解除赔偿或继续履行合同,但三期工资主张存在不同实务意见。
问: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不给补偿的情况下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提交完仲裁资料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怀孕时间是在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请问现在我可以怎么主张?
答:您好,可主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也可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主张“三期工资”,实务中存在不同处理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